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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朋友,微博上认识的,男生。他说他有个朋友好长时间没联系上了,最近才知道因为强奸进号子了。他这个朋友很潇洒,一周去几次酒吧,属于“一人吃饱全家不饿”型,结果去酒吧把陌生姑娘带回家打炮,结果第二天被告强奸(不一定是钱的问题)。
还有就是之前看到微博上说有人去酒吧泡啤酒妹,结果带去开房发现一股死老鼠味儿,后来发现这女的因为妇科病,下面都是臭的,整个人瞬间没性趣了(所谓“海的味道”)。
所以,想约炮还是尽量找良家吧,酒吧那些,也不知道什么情况,万一染一身病多的都去了。也别去捡尸,运气好小妞儿害怕被报复不敢报警算你走运,要是运气不好她直接告你强奸,你也没办法(毕竟是在人家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关系,相当于违背了她的意志,从《刑法》上来说这是可以判强奸的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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